2011-06-17

鹿角和愛情

鹿的戀愛  水彩  Cindy

我是蕾(Reh),一頭母梅花鹿。我跟姊妹同伴一樣,對自己生為鹿身,從未問過為什麼,有什麼意義。我對自己身軀、動作、覓食和巢穴感到理所當然的自在,覺得生來就住在這兒廣稠森林裡,挺好:冬天有灌木叢和樹洞,提供我溫暖,讓我藏密,夏天,有一原野芳香可口的青草,還有鮮嫩的樹皮讓我啃食。我沒想過,若不做鹿,我會是什麼?若沒有森林,世界會是什麼?我的個性是什麼?我連我是否有個性都不知道。姊妹同伴都警覺羞怯,我就跟她們一樣吧。稍有聲響,我們就害羞逃逸,躲到陽光都照不到的深林裡去。即使有時我有一點點好奇,想知道那些聲響到底是什麼,但是姊妹們呼喝著「跑!」我就跟著跑哱。

偶爾,會被餵飽慣懶的獵狗追,這最好玩兒!放心,牠們可追不到,我們可喜歡捉弄這些笨狗了,引著牠們越奔越深,任他們直立行走的兩腳獸主人,怎麼呼喚吹哨子都叫不回。這些不中用的,早期野狼和獵狗的後代,現下連繁殖後代都操控在那些兩腳獸的懸空爪子裡。平時吃飽了又撐著,跑兩下還時常心肌梗塞,猝死。

去年秋天,我和媽媽姊妹們在綿綿細雨大霧爛泥中奔跑,險些迷了路,一個不經心,衝得太快,莫名其妙我一下子衝出了樹林,觸地在硬邦邦沒有落葉和泥土的地上,一個極刺耳的巨響從我身邊擦過,一頭龐然怪獸,以疾速從硬邦邦的路上衝出來,差點兒撞上了我。我嚇得愣住,這怪獸停在我眼前,牠沒腳,只有四個轉輪,兩個眼睛發出像太陽一樣的光芒,極光閃耀得我一下子視線模糊,忘了跑。從怪獸的身體裡,忽然出來一隻直立行走的兩腳獸,高大壯碩。他似乎也嚇呆了,張著嘴巴,瞪著我。

雪中疾奔的鹿  壓克力顏料   Cindy
那是一種奇妙的感覺--我應該是怯懦的,但是我似乎不能把目光從他身上移去。他,說不出為什麼,一個完全的異類,即便頭頂完全沒有美麗的鹿角,仍然吸引著我。等我回過神來,才想起媽媽姊妹們早不見了,恐懼襲擊我,一蹤躍,且跳入另一端的森林裡。

我知道是他,這隻兩腳獸--那時從四輪巨獸裡走出來的,和我相互注視多時的公獸,後來時常到森林來找我。我在灌木叢後躲著看他,他牽著狗(也是隻被兩腳獸寵壞的東西),在森林裡流連,時而坐在樹下,那棵樹的樹皮參參差差,發出剛被我啃過的汁液清香。他坐在那兒畫畫兒,畫的是我。我知道畫裡的那隻鹿是我,不是別隻,因為他畫的眼神,就是我,我當時就是這麼看他的:怯懦,又無法把眼神移開。我想起來了,是好奇,這兩腳獸是如何駕馭那龐然疾速的四輪怪獸的?還有這怪獸雙眼所發出的太陽般的光芒。

媽媽說,我長得漂亮,等我再長大點,要找頭強壯的公鹿。小時候同窩的兄弟們,好些已長著傲人的鹿角,在森林裡耀武揚威、爭強鬥勇,我和姊妹們一方面喜歡偷瞄他們雄赳赳的鹿角,一方面又假裝一點不在乎。姊妹們湊在一塊兒,就在議論那些頂著鹿角的男生們,看到他們也轉頭來打量我們,我們就佯作吃草或啃樹皮,其實根本無法專心咀嚼,因為心跳猛烈。

可我,怎麼回事?看到這隻兩腳獸卻也心跳猛烈,我覺得能駕馭四輪怪獸的他比擁有鹿角更威武。媽媽姊妹們一再告誡,不可接近異類,偏偏我有事沒事故意走脫鹿群,在他常出現的那棵樹邊留戀往返。他還寫詩,他把詩高聲在森林裡朗誦,說什麼秋天和蕾邂遘,霧濛濛的天色和什麼深邃又清澈的雙眸,從此叫他朝思暮想,徹夜難眠。他說他想到蕾,心中就小鹿亂撞,為什麼小鹿亂撞?那隻小鹿指的是我嗎?原來我一直在他心裡撞嗎?啊,我臉紅心跳!

但是,自從看了他為我作的畫,聽了他為我寫的詩,我覺得,心中的一種什麼,似乎被喚醒了。我不再是我,對自己身軀、動作、覓食和巢穴不再有確定感。看了他的畫,才知道我天生警覺羞怯的眼神,還可以有別的意義,我不太懂深邃和清澈是什麼,但是我開始有意無意練習流轉眼波,想像我在他的心中,小鹿亂撞的樣子。

我覺得跟姊妹們不一樣,她們熱烈地討論哪隻公鹿的鹿角最英俊時,我的心早已出了竅,只顧豎直了耳朵,傾聽是否有兩腳獸帶獵狗進入森林的聲音。我刻意靠近那些吃撐了的獵狗,逗著牠們來追逐,然後刻意放慢腳步,幻想若被牠們追上,說不定會被帶去直立行走兩腳獸的世界。那個世界裡,還有眼睛發強光的四輪巨獸。他們雖沒有傲人的鹿角,但是他們會畫畫和寫詩,還會駕馭那種四輪巨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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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第席特.耶格(Dichter Jäger)。我把我的梅花鹿皮背心遺忘在佈雷爾城堡裡了。在⋯應該是在宴會大廳盡頭的雕花凳子上吧。那天城堡的遊客不多,但天氣異常悶熱,我就把鹿皮背心脫下來,拿在手上。宴會大廳寬敞,除了我,沒什麼其他人參觀,四面牆上掛滿了巨幅油畫和鹿角標本,都是幾世紀以來皇家貴族的肖像,和他們狩獵捕來的戰利品。我拿出相機拍攝這掛了無數鹿角標本的大廳,想到了蕾--她其實應該是他們的伴侶吧?但是不論蕾跟的是誰,牠們都成了炫耀獵積的標本,和我飽暖輕便的鹿皮背心。我撫摸著我的鹿皮背心,撫摸著蕾。

這鹿皮是蕾,去年秋天我險些開車撞倒她。我下車來,看看到底是什麼東西忽然衝到馬路上。就這樣,我遇到了她的眼神。那個眼神,一言難盡,不管醒著、睡著,總在腦海裡晃蕩。

我常去森林裡找她,帶著狗,尋找靈感,時而畫畫,時而吟詩,讓薛福(Schäfer)順著牠靈敏的鼻子嬉戲奔跑。薛福只是追著玩,天性使然,畢竟牠的血源原是獵犬。但被我嬌寵慣了,沒有獵食的生存必要,從來沒咬到什麼獵物,只是鼻子一嗅到野味,就按耐不住,拚了命的追跑,怎麼叫都沒用。誰知道四個月前,在初春猶有融雪的林子裡,居然讓牠給攫住了一頭母鹿。薛福首次捕獲獵物,還不是什麼野兔烏鴉,而是頭漂亮的梅花鹿,牠興奮地在她脖子上死勁狠咬,用了吃奶的力氣將獵物拖來,我衝過去時,母鹿已氣若游絲。我一頭霧水,憑薛福那兩下子,怎麼可能捉得到鹿?一接觸到那鹿的眼神,我馬上認出,是她--蕾,深邃清澈,一直瞅到我的靈魂裡去。

我請專人把蕾的皮毛扒下,做成背心,鎮日貼著我的背和心,剩下的,做成汽車椅墊,霧濛濛開長途的路上,我不再忐忑了,不再懼怕什麼動物突然從林子裡衝出來撞車。

佈雷爾城堡裡一大廳的鹿角標本
上週,路經佈雷爾城堡,據說,城堡建於十三世紀,內部堂皇富麗,想想還有時間,就進去參觀。除了幾世紀來貴族皇家累積的價值連城收藏品,讓我瞠目結舌的,是一長廊和大廳的鹿角標本。有的纖細,想必是小公鹿的角,有的巨大寬碩,宛如對稱的大樹枝。大到我難以想像,原來頂著角的鹿頭和鹿身該會有多龐大。在森林裡頂著這麼雄偉的角,被貴族獵人追起來,容易卡樹吧?難怪成為獵人們爭相角逐的戰利品。現在時代不同了,獵鹿必須要有執照,只有在自然生態不平衡的狀態下,才允許申請狩獵。但是直至上個世紀初,狩獵都是成人男子們的熱門遊戲,好比今日打高爾夫球。

這樣冥想著,忽然,我覺得燠熱難耐,就脫下毛皮背心,拿在手上。拍完了照,說不出來為什麼,心事重重,信步至停車場,才發現車子有遭竊的痕跡,窗戶被打破,我急切地檢查是什麼掉了。但是自動導航系統還好端端的在哪兒,我的行李也完好如初。究竟是什麼被竊?

鹿的靈魂  鉛筆+水彩  Cindy
啊,是駕駛座上的鹿皮坐墊!這時才回過神來,我的鹿皮背心呢?是拍照的時候擱在雕花凳子上了嗎?我要衝回去尋找,卻被警衛擋在入口--閉館時間已過,請另外擇日再來。只是,再來可不容易。我懊惱,怎麼可能忘了它/她?是我忘了它/她,還是這一城堡的鹿角靈魂把蕾給留了下來?又或者,是蕾自己情願留下來相伴她原有的歸屬?

空曠的停車場上風聲蕭蕭,一聲聲吹著「喝虛、喝虛」⋯(Hirsch,Hirsch⋯)

我想起,她對我以身相許的時候,還是頭對自己不確定,憧憬愛情的少女處子鹿。

2 comments:

  1. 好動人的愛情故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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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寫的真好。甜蜜淒美ㄧ如愛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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